关于开展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8 来源: 阅读次数:

各系部、部门:

为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课程思政育人效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格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类型含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3个类别。

2.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1个学期的课程。

3.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系党总支负责人或学院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项目要集中教师党支部团队和课程团队优势,打造高质量课程。要集合内外专家、企事业单位精英、知名校友等高层次人才组成课程团队共建课程,注重课内课外一体化融合设计,切实提高课程的育人影响力。课程团队成员要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到课程建设中,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领路人。

4.课程建设应在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对标《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发挥学科教学优势,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和创新,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作用,结合课程教学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和思政元素,形成“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融合的教育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情怀、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5.课程教学教师是主导。课程团队要根据课程性质、团队特点大力开展关心、关爱学生的课外活动,并将其与课内教学活动有效融合,将教师言传身教有机融入课程内外,通过教师的身体力行让学生处处感受到教师认真、严谨、关爱的师德师风,形成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

6.教学实施重在价值塑造,教师要把课程思政的理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把育人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形成课程标准,优化教学实施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形成协同效应,凸显课程的价值引领功能。

7.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的优秀教材。课题组可以自行编制相关教材或积极使用其他优秀教材。

8.有关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应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有相应的课件。

、申报限额及材料提交

1.申报限额:本次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6-30门。要求公共教育与管理系推荐申报专业课程不少于3门、公共课程不少于1门;电子信息系推荐申报不少于5门;商贸系、会计系、物流系推荐申报不少于6门。

2.材料提交: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经系部或部门推荐,于20231020日前将系部、部门审核的纸质盖章版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上传至“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模块”,逾期将不予受理。

3.系统简要操作流程:教务处园丁系统—质量工程管理平台项目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新增-2023年度-分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级别:校级-填写并上传申报书附件)

联系人:吴瑾       联系电话:0551-68580990

、其他说明

1.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已在院级或省级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3.1年内有延期结题或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在研项目不能申报。

4.教务处对项目负责人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5.院级项目研究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排列三院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表



                            排列三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